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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乌鲁木齐市经委招商局
  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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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机关编制了《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“乌鲁木齐招商引资”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。网址:www.uipb.gov.cn。也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查阅。
一、主动公开
● 公开范围
(一)机构职能类。机构概况、领导成员及分工、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、工作职能、工作规则。
(二)行政决策类。年度工作安排、重大工作部署、规划。
(三)政策法规类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、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(四)行政执法类。主要包括行政机关、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、执法程序、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(重大处罚案件)、重大行政复议等。
(五)行政职权类。行政许可项目、非行政许可审批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征收等事项。
(六)社会服务类。投资指南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、办事指南。
(七)工作动态类。经济招商信息、普发性文件(包括年度工作目标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)。
(八)其他。重点监测企业名单、小巨人企业名单、工业园区基本概况。
具体公开信息可以参见《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。
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本机关具体网址:www.uipb.gov.cn。本机关当面受理点: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号乌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法规处和档案室,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10:30—13:30(北京时间);联系电话:2810190、2814100。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● 公开时限
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●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国家秘密;
(二)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;
(三)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;
(四)行政机关内部研究、讨论工作的信息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。 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本部门将分批、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目录,向社会公布。
●受理机构
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。
联系电话:0991-2317631、2840965
传真号码:0991-2307557 邮政编码:830002
办公地址: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号乌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纪检监察室
电子邮箱地址:sjwbangongshi@126.com
办公时间:北京时间10:00-14:00,15:30-19:30;(节假日除外)。
●受理程序
(一)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(网址:www.uipb.gov.cn)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(二)申请方式
1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2、书面申请
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,请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当面申请
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申请。
  (三)申请的处理
收到申请后,当场登记,并根据下列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:
1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2、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3、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。
4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。
5、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。
6、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。
7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除可以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外,不得收取其他费用。
本部门收到申请后,如不能当场答复的,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,如遇特殊情况,经批准后可在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三、监督方式和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2317631; 地址: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号乌市经济委员会(招商局)纪检监察室; 邮编:830002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,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违反《条例》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向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八年一月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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